杰達(集團)公司機關辦公設備使用管理辦法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了規范集團公司機關辦公設備的配備、使用與管理,特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機關辦公設備是指電腦、打印機、傳真機、復印機、攝像機、投影儀、空調、數碼相機等其它用于辦公的設備。
第三條 機關辦公設備實行按部門配備,集中維護,統一管理,按期報廢制度。
第二章 配制
第四條 機關辦公設備配備,由經理辦公室根據其部門職能配制,部門職能調整,其設備配備也作相應調整。
第五條 經理辦公室對各部(室)辦公設備造冊登記,登記表載明名稱、數量、型號、購買時間、主要用途。部(室)主要負責人為設備保管第一責任人。
第六條 新設立部門,憑設立文件由部門負責人根據設備使用要求,列出清單,報分管領導審批,交由經理辦公室采購,或調配使用。
第七條 人事變動調整,各部(室)主要負責人要做好設備移交工作。
第八條 機構撤銷或合并時,必須向經理辦公室辦理設備移交或變更手續。
第三章 建檔
第九條 設備調入、調出或報廢時,應對資產檔案作相應處理,以確保帳物相符。
第十條 經理辦公室為各部門全面建立辦公設備用品檔案,并定期對各部門的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。
第四章 使用
第十一條 辦公用品設備僅限于辦公用途,不得挪作它用,各部門須指派專人負責設備的管理及維護。
第十二條 各部門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及操作規范要求使用設備,并加強設備養護知識的學習。
第十三條 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當造成設備丟失或損壞,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賠償責任。
第五章 維修
第十四條 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向經理辦公室報修,在三包服務期內的設備,可直接與設備售后服務聯系,各部門應主動配合維修人員的維修工作。
第十五條 設備送修,應提前做好數據的保存和保密工作。
第六章 報廢
第十六條 設備報廢,使用部門須詳實填寫《杰達集團機關辦公設備報廢申報審批表》,由集團經理辦公室根據設備的使用年限及設備狀況確定是否報廢。
第七章 附則
第十七條 本辦法適用集團公司機關各部(室)
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。
第十九條 本辦法發布日之前配備的辦公設備的管理適用本辦法。
第二十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經理辦公室。
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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