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不準散布傳播違背黨的理論、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;嚴禁在微信、QQ中發表或轉發妄議中央大政方針,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言論、圖片、視頻,或者歪曲黨史、軍史有嚴重政治問題的言論、文章、演說、宣言、聲明等。
二是不準泄露黨和國家以及單位的秘密;嚴禁在微信、QQ中談論、泄露、擴散黨組織尚未公開事項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內容,包括點對點的發送。
三是不準制造和傳播各類謠言;嚴禁為吸引眼球、引起關注而在微信、QQ中制造、傳播假新聞、假消息,擴散傳播小道消息制造緊張空氣,或者自行其是、不負責任地發表各種錯誤言論。
四是不準轉發有違社會公德、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圖片、視頻;嚴禁在微信、QQ中轉發、談論涉及低級庸俗、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內容,或者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、家庭美德、職業道德的內容。
五是不準違規從事電商、微商等經營活動;嚴禁違規利用微信、QQ從事以營利為目的以及與自身黨員干部身份不相符的商業推銷、推廣活動或者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,為本人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開展網上經營活動謀取利益。
六是不準違規收受帶有賄賂性質的微信紅包;嚴禁利用微信接受或贈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微信紅包、支付紅包等各種電子紅包、電子禮券,變相權錢交易、拉票賄選等。
七是不準傳播涉及民族宗教工作中的敏感信息、迷信信息和從事迷信活動;嚴禁在微信、QQ中發表或轉發挑撥民族關系、煽動民族仇恨、制造民族歧視以及涉及邪教、恐怖暴力、封建迷信的言論、圖片、視頻等。
八是不準以任何形式搞團團伙伙、拉票賄選;嚴禁利用微信、QQ群編織“關系網”拉幫結派、搞小山頭、小圈子、小團伙等。
九是不準公開談論和透露他人隱私;嚴禁談論和透露他人隱私,對上級領導和其他黨員干部品頭論足、亂傳閑話,對所從事工作發牢騷、泄私憤,以及在朋友圈、好友群、公眾號等進行圍觀亂點評、亂點贊、謾罵侮辱、人身攻擊等,傳播負能量。
十是不準發布其他不當言論;嚴禁利用微信、QQ從事其他與黨紀黨規、法律法規相違背的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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